Apple的專利實在有夠多,所以標題的OO請自行代入,反正隨便丟隨便中…..
剛剛在ZDNet看到了Apple控告HTC,聲稱其侵犯了Apple所擁有之20多項專利的新聞,
這20多項專利的內容為何個人並沒有細看,但根據iThome及癮科技的整理,
主要似乎是和iPhone的使用者介面、底層硬體架構和軟體設計等有關,以下內容引述自iThome:
…..蘋果(Apple)週二(3/2)同時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和美國地方法院控告宏達電(HTC)
侵犯20項iPhone手機專利,涵蓋使用者介面、設計架構、和硬體等相關技術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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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..根據網路上公佈的蘋果控訴書,其中明確提到的相關專利主要是與觸控與體感(gesture)操控功能有關,
包括利用體感操作解鎖(unlock)裝置、系
統電源管理、觸控螢幕捲軸(scrolling)、以及加速度計功能等。
同時,蘋果亦要求美國禁售執行Android作業系統的HTC手機。
此外,HTC
的Windows Mobile手機亦被控侵犯iPhone的硬體解碼器專利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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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Apple是愛和Nokia互告也好,或是反過來被Kodak告也好,還是吃軟柿子也好,
個人對Apple的專利問題其實沒什麼興趣;但一看到HTC遭指控的內容中,
包含了與觸控裝置有關的部份,就不得不讓Norman想起去年一月時,
在”那裡不能touch…因為有蘋果!?“這篇文章中,個人所提出”蘋果的此項專利簡直包山包海,
只要有Multitouch之類功能,又有運算能力及記憶體,那麼幾乎全被吃了下來“之疑慮.
打開此次訴訟的PDF檔,果然驗證了在下的先見之明-7479949號專利就是要這麼用的呀! XD
“Touch Screen Device, Method, and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for Determining Commands by Applying
Heuristics”…..接著就是搬板凳,看未來有多少廠商跟著踩了這句話的地雷囉(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