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體內的石頭已經長得這麼大了

木津同學說的很對,光是讓台灣國民有對三聚氰胺的抵抗能力是不夠的!
而且2.5ppm的劑量也太輕,這是故意唱衰台灣人民的身體能力!
雖然有人抨擊說法定標準比大陸的豬還不如,但畢竟豬是要給人吃的,當然要多注意!
世界上又沒人要吃台灣人,體內毒一些或長幾個石頭也沒什麼關係啊!

所以處理政策雖然朝令夕改,但個人認為有兩個大方向是衛生署應特別注意,
就算眾死老百姓叫罵連連,也是絕對不可輕忽的:
第一就是檢測標準的法律制定時程:
區區2.5ppm實在太低,當作入門尚可,但政府應盡快召集相關人員訂定增量時程;
研擬出何時該增量至25ppm、250ppm,並準備修法規定食品所需含有
三聚氰胺之最低標準!
為了避免
人民不合作,還要著手準備將”食用三聚氰胺”納入憲法,成為國民義務的一部份;
刑法也要開始準備有相對應的法條與罰責,那吃不足量的全部下放到三鹿總公司
強制吃到飽!
教育部也要開始
考慮提撥專款,購買三聚氰胺補充錠給全國中小學生食用.

第二則如同木津千里所言,光是只有三聚氰胺是不夠全面的:
為了達成營養均衡,多數黨立委應緊急動員以快速通過”毒物
轉食物”相關法案,
從基本的錄牡蠣
、鎘米到戴奧辛污染品全部合法化,及訂定最低含量外;
還要開始準備開發新的標靶食品(?),以求讓國人能對眾有毒物質達到最全面的吸收與同化!
目前應優先準備的應包括碳醯氯
、氯化苦、二甲氨基氰膦酸乙酯、甲氟膦酸異丙酯…數種常見物質,
且為了避免人民引發不必要的恐慌,所有俗稱應全部以化學名表示,例如路易氏氣就用氯乙烯氯砷之類!

在基督山恩仇記中,Valentine de Villefort就因為服用祖父的毒藥,而免於被繼母毒死,
武俠小說中以服用劇毒來鍛鍊內力的情節更是所在多有;所以Norman在此勸告政府千萬別改回來,

只要如此實施數十年,台灣一定人人媲美輻射兵,就算軍購案沒過,
把人當砲彈都是強大的攻擊能力!(窮國原子彈….)
帶頭暢飲毒奶粉,現在就是顯示政府GUTS的時候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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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分類:惡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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